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
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,2021年江西省财政厅下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后(预计在3月初),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进行不少于30日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,意向公开结束后,方可实施政府采购招标后续流程。
增加采购意向公开后,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周期较以往至少延长30日。请各单位(部门)加强采购项目的计划性,做好统筹协调工作,提前安排部署。
各单位(部门)在学校“招标采购综合管理平台”申报项目的同时,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采购意向,与其他材料一并上传。招标采购中心将对各单位上报的采购意向进行汇总,并按规定在“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”集中公开。
特此通知。
(联系人:刘昌东,电话:0791-83953125)
附: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
招标采购中心
2021年2月1日
附: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
(单位名称) ____年____(至)____月
政府采购意向
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20〕10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(单位名称) 年 (至)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:
序号 | 采购项目 名称 | 采购需求概况 | 预算金额 (万元) | 预计采购时间 (填写到月) | 备注 |
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|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,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,采购标的数量,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、服务、安全、时限等要求 | 精确到万元 | 填写到月 |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| |
…… | |||||
…… |
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,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